秀山县城郊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秀山县城郊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秀山县城郊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秀山县平凯街道武营社区(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内)
建设内容:拟建一座处理规模为400m3/d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236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23-*****4
电子信箱:*****63@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4_665329.html)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也可通过附件获取,详见附件1。
[注]:为便于及时向您反馈信息,请在提交意见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我们承诺对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仅用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XXX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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